性侵儿童处于冰山下的状态,受害儿童报警的可能性较小。相当一部分儿童没有防性侵意识,缺乏辨识能力。性侵儿童案30%以上是非常熟的人,儿童因此不敢说、不能说、不愿说。
事实上,即便是能搜集,也只能停留在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等重要事件上。至多,再加上各类名誉侵犯等纠纷。至于我们这些普通民众嘛,一般机构基本关注不到我们。
《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以来结案1.3万余件》她建议,首先有预防体系,在性侵、虐童多发的社区里,由专业人员倡导不能性侵和虐待儿童等,并告知什么是性侵、造成的后果、家长如何处理等。“一旦有人怀疑有性侵等案件,就不是预防体系能处理的范畴,这需要强制报告制度”,应明确哪些人有强制责任和义务、报告的工具或渠道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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