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1月20日,中驰股份一审败诉,被判赔偿旭普林人民币800万元。中驰一方随即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。孔女士说,中驰公司认为一审中并未指出涉案两家公司产品实质性的不同点。
“官司赢了,不仅是钱省下来了,还打破了跨国公司难以战胜的神话。”孔女士说,这还让本土企业的创新意识、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都有了提高。
《土耳其频频示好 土美关系能否“翻开新一页”》不服一审判决,王新海提起上诉,他认为,采用签外协报劳务费是以变通方法解决报销在研究、实验中产生的相关费用,是为了科研顺利运行。一审判决事实不清,量刑过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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