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打假人带着公证员购买10箱茅台并封存,随即以假冒产品为由将销售者诉至法院,要求退赔购物款并10倍赔偿。法院审理后认为,购买者为职业打假人而非消费者,故驳回购买者10倍赔偿的诉求。购买者上诉后,二审法院认为,职业打假人以法院为工具,浪费司法资源,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。
包女士:“他这个货的做工,接口处是没有焊接死的,这个做工是焊接死的,正品是有这个圈圈一条一条,总共加起来是三十二节,他这个是三十七节,比正品的长了,做工也不一样。”
《五台山、平遥古城景区将恢复工作日门票收费》原告江小华(化名)诉称,其在某商贸公司处购买了贵州茅台酒10箱,共计60瓶,单瓶价格为950元,总价为5.7万元。后经贵州茅台厂家鉴定,上述茅台酒为假冒产品。江小华随即将商家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购物款5.7万元,并要求10倍赔偿57万元,此外还要求商家承担公证费。




